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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卫生局主要职责

编辑:admin 日期:2010-11-29 10:56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各项卫生技术标准的实施。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计划;研究制订金县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制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参与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四)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对卫生机构贯彻实施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实行监督检查。
        (五)贯彻党的中医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六)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七)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订社会健康教育规划,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研究制订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控制规划,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和常见病、多发病等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八)依据卫生法律、规章和标准,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化妆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
        (九)研究制订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十)制订全县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普及应用,组织卫生系统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及乡村医生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县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县直各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和民间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负责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四)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有关部门抢救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蔓延。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