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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卫字[2010]92号卫生系统消防安全三年规划实施方案

编辑:admin 日期:2010-12-01 08:24

唐卫字〔2010〕92号

唐河县卫生局关于印发
《唐河县卫生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唐河县卫生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唐河县卫生局
2010年7月16日

主题词:消防   防火   规划   方案   通知           
抄  报:市卫生局、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防火委、安委会  
唐河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7月16日
(共印55份)

唐河县卫生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卫生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唐政办〔2010〕81号文件的总体要求,县卫生局决定自2010年至2012年在全系统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特制订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消防管理创新为动力,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结合行业实际,强力推进“依法防控、重点防控、基础防控”三大防控体系建设,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夯实全县卫生系统消防安全防控基础,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县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承担对全县卫生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领导职责,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总体目标
 通过大力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不断推进消防责任明晰化、规划建设同步化、单位管理科学化、宣传教育常态化,努力实现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群防群治局面不断巩固,全民消防素质明显增强,火灾防控水平明显提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总体目标。
 工作任务
 ㈠、突出依法防控,强化监管责任
 落实消防监管责任
 将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综合目标考评体系,签订目标责任书,经常检查,及时督导,年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消防工作常抓常议机制,实行领导分包和会议研究制度,及时解决消防工作问题。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事前追究和事后追究相结合,对在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建设等方面消极懈怠,整改不力的依纪严肃处理;失职、渎职的依法实行责任追究;凡发生一起较大火灾或火灾亡人的,消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控
 按照县政府关于“并联审批”机制建设的要求,卫生部门在核发相关证照时,要将消防行政许可作为前置审批条件,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拟开设的医疗机构,不予批准开办;对需要协助上报上级卫生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县卫生局不予协办、不予上报。
 各单位不得购买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凡购买、更换灭火器具,疏散指示标志、应急指示灯等消防产品的,必须向县卫生局综合办备案。
 ㈡、突出重点防控,实施科学管理
 推进“三会三化”建设
 以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重点,各单位广泛开展“三会三化”建设,积极参加重点单位管理人员培训。2010年县医院、中医院、保健院、红会医院等4个消防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城区其他6家医疗卫生单位和黑龙镇、大河屯镇、郭滩镇、张店镇、桐寨铺等5家乡镇卫生院达标;2012年底其他所有乡镇卫生院全部达标。
 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治理
 各单位对双面楼必须科学地安装疏散指示灯和疏散指示标志;严禁锁闭安全疏散通道;楼层和重点部位必须配足配齐灭火器具;必须确保楼层消防栓、水带等能够正常使用;工作人员要学会熟练使用灭火器具,当班人员消防职责必须确定到人,并能熟练运用扑救初始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安全逃生等基本技能;对现设的自炊厨房,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使用管道输氧的单位,必须确保24小时不离人,并随时巡视、排查不安全隐患;对移动输氧的要专人做好防护措施,并严格实施易燃易爆危化品的监管措施,责任到人;对医技科室、配电室、药库、药房等重点部位,必须配足配齐灭火器具;县中医院必须切实做好医用氧站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相关单位必须认真做好危化品使用认(换)证工作。同时,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治,对县政府督办整改的4个单位的隐患,确因历史遗留问题,短时间内无法彻底整改到位的,必须及时向县防火委汇报整改进度,适时调整、拟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并实行领导分包、责任到人,确保安全无事故。
 对自用房屋或出租房屋涉及的“三合一”、“二合一”场所,必须强化教育,严格管理,及时整改消防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全县卫生系统参加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率,2011年达到50%,2012年达到100%。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根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要求,各单位在积极参加“11.9”消防宣传日和重大节日期间义务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工作外,每年要举办一次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演练,要有预案,有议程,有可操作性,有图像,有档案资料,达到良好的效果。卫生局将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消防知识培训、考试,力争达到全员参与,全员受益。
 根据县政府要求,2010年至2012年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和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参加县以上组织的培训、轮训率达100%。
 各单位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单位、进家庭”活动,采取不同形式,开展面对面零距离宣传服务,提高职工的防火意识。
 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把此项任务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保障工程”,消防工作的“重点工程”,加强火灾防控的“基础工程”,切实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和近期工作重点,落实配套措施,保证稳步推进,如期完成任务。
 明确责任,严格奖惩
 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要细化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每项工作要坚持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验收,形成严格监管,狠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年底将考核结果与单位评先评优相结合,做到奖优罚劣。
 卫生局将每年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未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2012年底全面迎接县政府的总体考核验收。